第三,规章制度不健全 企业要保持持续、稳健的发展必须建立、健全一套全面、适宜、有效的规章制度。与其他行业相比,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人力资源、资金运作、成本控制、招标采购等方面有很大的特殊性和管理的难度。针对不同的管理板块或职能模块,房地产企业应建立以下管理分体系: 行政事务管理体系; 信息管理体系; 法律事务管理体系;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体系; 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 供方管理与采购管理体系; 项目(工程)管理体系; 营销管理体系; 客户关系管理体系,等。 健全的规章制度、完善的管理体系是企业发展的基本保障。在发展初期,因为管理层级少、人员少,只有一本简单的《管理制度汇编》就可以了。但是在多项目下,人员多了,部门多了,层级多了,资金流、信息流复杂了,工作流程拉长了,如果企业没有一套全面、适宜、有效的管理体系,就必然导致权利交集或责任真空,进而出现“多项目开发综合症”。 不要盲从“标杆”企业 或许是快速发展的中国房地产业缺乏真正的榜样,许多企业习惯给自己找一个标杆企业。对顺驰褒也罢,贬也罢,在顺驰快速发展的初期,想必顺驰还是挑逗起了许多业界企业羡慕的目光,特别是一些也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企业中有不少企业将顺驰视为标杆。当然,更多的企业还是将万科视为标杆,特别是在冯仑先生发表《学习万科好榜样》后,将万科视为标杆企业的企业就更多了。 树立标杆企业可以使企业在共同愿景下形成共同努力的目标,树立标杆企业的目的是学习,但绝不应是照搬或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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