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模式的落后 当前国内在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在具体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模式主要是自行开发和直接购买两种应用模式。这两种模式下需要很长的研发时间,同时不同的单位开发出来的系统有着不同的管理模式和数据标准,而且成本很高,容易导致在不同项目中应用时不能与多方共享数据,不能很好的进行沟通,形成信息孤岛。而国外目前比较流行也比较成熟的模式租用服务,即 PM-ASP模式(Project Management -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可以很好的解决上述问题。PM-ASP服务供应商提供完全开发好的项目管理信息化系统,通常按租用时间、项目数、用户数、数据占用空间大小收费。需要项目管理信息服务的客户可以直接租用该项服务就可以解决信息化管理的问题。目前PM-ASP在国外的模式主要有[5]:1)项目协作平台PCN(Project Collaboration Network),如Autodesk公司的 Buzzsaw( www.Buzzsaw.com),Citadon公司的Citadon CW(www.citadon.com)等;2)项目管理门户PIP(Project Information Portal),如Building.com 公司的 Building.com (www. building.com),Buildingonline.com公司的Buildingonline.com(www. buildingonline.com)等;3)项目采购平台PPE(Project Procurement Exchange),如BuildPoint.com 公司的BuildPoint.com(www.buildpoint.com),PurchasePro.com 公司的PurchasePro(www.purchasepro.com)等。这些模式为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应用模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4)缺乏基于IT治理思想的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 IT治理用于描述企业或政府是否采用有效的机制(就是为鼓励IT应用的期望行为而明确决策权归属和责任承担的框架),使得IT的应用能够完成组织赋予它的使命,同时平衡信息技术与过程的风险、确保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6]。 当前我国很多的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处于“上无司令部下无责任人,也就是责权不明;信息化绩效评价缺失;信息化管理与控制体系缺失”这样一个状态。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缺乏统一全局的IT战略规划,由于没有统筹规划,目标不明确,标准不统一,一些地方处在混乱无序的状态,形成了很多在权力保护下的信息孤岛,缺乏共享的、网络化的信息资源。特别是一些政府投资项目中由于利益冲突和信息的不透明,很多的利益团体对信息化非常抵制。究其原因,这是信息化建设制度安排的缺失,即IT治理的缺失而导致的。因此,基于IT治理的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可以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责任体系,可以完善IT应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避信息技术应用风险等。这是未来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必须要解决的理论问题,也是应用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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