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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方式在中国的实践
2007-11-23 15:11:27  作者:佚名
  我国BOT模式的实践是从地方政府开始的。1985年修建的深圳沙角电厂B厂是我国第一个事实上利用BOT模式引进外资的项目。1995年广西来宾电厂二期工程成为我国第一个经国家批准的BOT试点项目,标志着中国在能源、交通等领域试点规范化管理的正式开始。这一时期,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些规范BOT项目投资的文件和管理办法,主要包括:1994年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以BOT方式吸引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8月国家计委、电力部、交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4月国家计委发布《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文件和办法的出台,掀起了BOT在我国的第一次浪潮。这次浪潮以电厂和水厂为主要投资对象、以外商为主要投资主体,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达到顶峰,主要项目除一些电厂和水厂外,还有广州深圳高速公路、三亚凤凰机场、上海杨浦大桥等。之后,受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量国债投放到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同时由于中央政府清理地方政府的违规BOT项目,第一次BOT投资浪潮趋于平静。

2002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基础设施对经济发展的瓶颈作用再次凸现出来。北京、上海等省市相继颁发了地方性“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办法”,2004年5月,建设部颁布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规范发展”总体思路和要求, BOT投资方式再次快速发展起来。仅北京,30多个奥运场馆中的半数,以及到2008年总投资达2300多亿元的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大多数,都将以项目法人招标(特许经营)方式进行。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如干意见》发布,强调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加快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各类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新一轮BOT浪潮已经开始。



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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