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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
2007-1-23 9:52:12  作者:庞建国
  应对作业队伍和分包人实行合同管理,并应加强控制与协调。

6.3.4 项目经理部解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工程已经竣工验收。

2 与各分包单位已经结算完毕。

3 已协助企业管理层与发包人签订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4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已经履行完成,经企业管理层审计合格。

5 已与企业管理层办理了有关手续。

6 现场最后清理完毕。

7 项目进度控制

7.1 一般规定

7.1.1 项目进度控制应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力最终目标。

7.1.2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应进行分解。可按单位工程分解为交工分目标,可按承包的专业或施工阶段分解为完工分目标,亦可按年、季、月计划期分解为时间目标。

7.1.3项目进度控制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子项目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

7.1.4 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进度控制:

1 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和竣工日期确定施工进度目标,明确计划开工日期、计划总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并确定项目分期分批的开工、竣工日期。

2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应根据工艺关系、组织关系、搭接关系、起止时间、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机械计划及其他保证性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3 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应按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指定的日期开工。

4 实施施工进度计划。当出现进度偏差不必要的提前或延误)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应不断预测未来进度状况。

5 全部任务完成后应进行进度控制总结并编写进度控制报告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目标、工期定额、有关技术经济资料、施工部署与主要工程施工方案等编制。

2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等。

3 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步骤应包括:

1) 收集编制依据。

2) 确定进度控制目标。

3) 计算工程量。

4) 确定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期限和开、竣工日期。

5) 安排各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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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焦点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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