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大型项目,由工程总承包部组织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编制采购文件并由工程总承包部审定,项目管理部批准。 3.对一般项目,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采购文件并有项目经理审定,工程总承包部批准。
第七章 施工过程管理程序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总承包的管理工作和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使施工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程序。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建设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负责按项目总工期要求组织编制项目总体建设部署和施工网络控制图。 3、组织制定和修改完善企业内部的有关施工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4、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工作。 5、负责办理各种有关施工许可证,做好“四通一平”和各项准备工作及外部协调工作。 6、负责单项工程开、竣工报告填写并上报,审批单位工程或独立分部工程的开竣工报告。 7、负责施工总平面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8、对工程的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管理,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阶段投资和施工安全。 9、协调设计、施工单位、物资采购部门、生产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的施工协调会。 10、组织工程中间交接工作。 11、配合生产部门做好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工作。 12、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资料及竣工图。 三、开工报告审查 1.大型总承包项目的开工报告由项目经理填写上报工程总承包部审核,院工程项目管理部批准。 2.一般项目总承包工程中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填写(土建、安装由不同的施工单位承包时,也要分别填写),报项目经理部审批。 3.院长指令项目开工报告由项目经理填写上报院项目管理部审核,主管副院长批准。 4.审查开工报告时,主要检查征地搬迁,“四通一平”是否完成,设计交底是否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编制并审批完,施工单位的劳动力、施工机具及工程材料是否已到达现场,具备以上条件后方可签发开工报告,准许开工。 四、竣工报告审查 1.大型总承包项目的竣工报告由项目经理填写上报工程总承包部审核,院工程项目管理部批准。 2.一般项目总承包工程中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填写(土建、安装由不同的施工单位承包时,也要分别填写),报项目经理部审批。 3.院长指令项目竣工报告由项目经理填写上报院项目管理部审核,主管副院长批准。 4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现场清理、平整完毕,达到生产使用条件,施工单位才能向项目部提交竣工报告,由项目部提请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生产、质量监督等部门对工程实体和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各方均认可后,办理中间交接手续。工业项目在工程投料试生产出合格产品72小时以后,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单位向生产单位办理工程交工手续或按照总承包合同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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