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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
2007-7-25 8:52:09  作者:陈志强
  
3.采用合同措施,有效控制造价

    针对目前设计人迥经济观念淡薄,设计变更随心所欲。笔者认为应在设计合同经济条款上,增加设计变更及修改的费用额度限制条款,如设计变更费超出施工合同价的某一比例(如5%)时,则扣罚一定比例的设计费(设计质保金)。采取一定的约束力是对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工程量与概预算指标等各方面控制的一种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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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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