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需要集权领导和建立专门的项目组织。项目的复杂性随其范围不同变化很大。项目愈大愈复杂,其所包括或涉及的学科、 技术种类也愈多。项目进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多半是贯穿于各组织部门的,它们要求这些不同的部门作出迅速而且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反应。但传统的职能组织不能尽快与横向协调的需求相配合,因此需要建立围绕专一任务进行决策的机制和相应的专门组织。
项目负责人(或称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项目管理的主要原理之一是把一个时间有限和预算有限的事业委托给一个人,即项目负责人,他有权独立进行计划、资源分配、指挥和控制。项目负责人的位置是由特殊需要形成的,因为他行使着大部分传统职能组织以外的职能。项目负责人必须能够了解、利用和管理项目的技术逻辑方面的复杂性,必须能够综合各种不同专业观点来考虑问题。但只有这些技术知识和专业知识仍是不够的,成功的管理还取决于预测和控制人的行为的能力。因此项目负责人还必须通过人的因素来熟练地运用技术因素,以达到其项目目标。也就是说项目负责人必须使他组织的成员成为一支真正的队伍,一个作配合默契、具有积极性和责任心的高效率群体。
项目管理有如下一些优点:
1. 以目标为导向有更好的工作能见度和更注重结果;
2. 对不同的工作任务可改进协调和控制;
3. 项目成员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明确的任务方向;
4. 广泛的项目职责能够加速管理人员的成长;
6. 能够减少总计划费用,提高利润率;
7. 项目的安全控制较好。
8. 时间管理可控性好
但与此相反,应用项目管理也容易产生如下一些问题:
1.容易形成一种各项目与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能技能重复,从而职能组织忽视他们的工作,而让项目组织替他们工作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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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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