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全意识,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动态结合,采取系统的项目管理方法使项目顺利进行,并在保证建筑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开发项目,缩短建设周期,减轻开发商所面临的未来不确定性。 3.1.4 经营管理阶段的风险防范 经营管理阶段是房地产投资最关键的阶段,该环节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在经营管理中,房地产商应密切关注市场的动态,了解需求状况,采取灵活而合理定价措施,避免或减轻因高价或低价带来的风险。为回避企业自身营销经验不足、营销手段不当的风险,可通过营销代理,以充分利用代理人丰富的营销经验。采用灵活多变的营销方式,拓宽营销渠道,降低营销风险。搞好物业管理,定期检查房地产状况,及早发现和消除现有房地产存在的各种隐患。 3.2 政府层面的风险防范 房地产开发企业防范风险,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当地的宏观经济状况。因此,政府应加强对房地产业的宏观管理,为房地产企业健康、正常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具体说来,政府对房地产风险的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2.1 加强房地产业宏观调控 政府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应根据房地产业周期波动的发展趋势,采取经济性微调、短期微调和中长期发展相协调的方式,在调控时机上尽可能“早半拍”,根据周期的先兆景气指标及时进行调控,避免“急刹车”带来的巨大震荡。在调控力度上,应尽可能实现宏观调控“软着陆”,避免力度过大或不足造成的大幅度波动和恶性发展。在调整节奏上应根据产业发展现状,适度紧缩与适度扩张交叉进行,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实行结构调整。在调控手段上,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房地产宏观调控机制,强化政府对房地产宏观调控,让“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共同发挥调节作用。 3.2.2 调节房地产投资结构 在土地一级市场上,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指导下,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用地实行总量控制,保证土地供需平衡。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上,更多采用招标、拍卖方式,减少协议出让方式中的“市场价”和“人情价”。重视清理土地隐形市场。在土地二级市场上,优化房地产投资结构,促使房地产市场在总量和结构上达到平衡。 3.2.3 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 尽可能全面地收集材料,采用科学的方法,通过对市场景气的分析来判断未来市场的走势,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和科学决策。 3.2.4 完善房地产市场法规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 首先,建立和完善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其次,在执法过程中,制止任何超越土地法规之外的行政干预行为。再次,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通过法律、法规和中介机构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规范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经济活动,遏止“炒买炒卖”,查处偷漏税行为。同时,有效地打击房地产市场中的违法行为,加强价格管理,抑制过高的商品房价格,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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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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