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的原则、内容、技巧及程序
索赔费用原则为:以赔偿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基础。
可索赔费用因不同的原因也不完全一样,如:人工费,可索赔为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窝工,可索赔不可辞退工人的窝工费和可辞退工人的人工上涨费。材料费:可索赔材料的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施工机械使用费:可索赔为完成额外工作而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现场管理费:可索赔承包商为完成额外工程或额外工作及工期外长时间的现场管理费。利息:可索赔为由于延期付款、工程变更和工期延长,承包商向银行或其他部门借款的利息。企业管理费:可索赔因工程延期而造成的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等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管理增加的费用。利润:由于工程范围的大幅变更,设计文件有严重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列入利润。但工程暂停或小范围的工程变更,一般不能索赔利润。
变更、索赔的工作程序为:事件发生——提出索赔意向书——调查取证——各级相关及上级管理部门提供的事实依据——编制报告——提交索赔文件。
为索赔做的准备
要保存完整的索赔依据,将工程涉及的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工程资料、各种协议、各类合同、来往文件、补充资料、变更图纸、变更设计确认指令、信函、工作指令、影像资料、质检报告等按照资料存档的形式保存好,防止丢失和损坏。要加强对来往文件、传真、信函等涉及到时间、签发日期等资料的收集,以作为计算延误工期和计费的重要参考证据。 加强对会议内容的记录,对下一步工作安排、工作指示、调整指令、某些问题的处理措施等做到详细记录,作为追查项目实施起因的有力证据。对索赔工作提供有力的间接证明材料,充分利用财务人员的原始单据凭证及各种账表资料,提取工、料、机证明资料,以发票、费用开支、收据等提供工程内容增减、时间、工程进度、费用、机械闲置、材料积压、人力停、窝工情况和原因的证明。
提交变更、索赔的报告要根据项目本身规定的标准格式编制,相关其他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部门规定的格式上报,索赔报告的基本编制要求是:
正确合理的依据,做到有理有据,从事件起因、时间、地点、对象、客观事物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到各种证据材料,简洁明了地说清楚,做到索赔事件前因后果的关联性。充分调动相关专业成员,工程技术、合同管理、法律、财务、写作等人员进行细致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讨论修改,做到准确可靠,对事件“责”“权”划分清晰,对不可预见的问题和由此引发的连带问题要做好相应的对策。
工程数量计算要准确,反复复核,不能将错误的计算公式或计算值写入索赔报告中去,以免使索赔报告失去真实性和可靠性。对计算采用的方法和公式要求通用、标准,对有争议的计算办法要采取适当的文字分析和注释,以取得对方的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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