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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和投资并举发展——上海隧道股份实施BOT项目经验介绍
2007-9-11 0:36:04  作者:宋晓东 张立寒
  
有利于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某一项BOT项目建成运营之后,公司可随时根据需要,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由此获得一定的风险收益;也可以通过运营获利,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
有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通过BOT项目可以培养一批熟悉管理、金融、营销、技术、建筑、财务、法律、保险等领域的专门人才,以及一批具有广阔知识面与实践经验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隧道股份在BOT领域的发展状况

隧道股份1993年改制,成为全国施工行业第一家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1994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时,总股本仅为8432.67万元,可谓一叶小舢板直入大海。

上市后的隧道股份通过数次再融资,在国有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下逐渐壮大。从1998年开始,隧道股份利用自身在施工领域的技术优势和股份制公司融资的优势,尝试采取BOT模式承接浙江宁波常洪隧道项目。

常洪隧道工程总投资4.98亿元。为完成此项目而成立的宁波常洪隧道发展有限公司由隧道股份、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宁波市五环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5%、45%、10%,注册资本为1.4亿元,银行贷款3.6亿元。股权变更后隧道股份持股90%(1.26亿元),宁波华茂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年10个月(1999年9月-2002年7月),由于主要投资方隧道股份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精通隧道工程建设,使得工程施工进展非常顺利,隧道提前7个月建成,并于2001年12月底完成交工验收。该工程获得了中国詹天佑奖和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项目经营期为20年,回报形式为车辆通行收费收入。

在具体操作层面,项目实施遵循一系列计划部署,以抓好多渠道融资和工程管理为工作核心,借鉴多家股东单位的工程管理经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程管理网络。

在资金运作和管理上,由投资监理公司对整个项目的融资、资金使用、工程款拨付、工程决算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和顾问咨询,并在工程竣工后对整个项目进行审计。

在法律上,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项目开发经营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并围绕特许经营权协议这一BOT项目的核心法律文本进行了一系列的谈判和协调工作。

总承包和投资并举发展,提高了公司抗风险能力,隧道股份自投资常洪隧道BOT项目之后又先后投资了三个BOT项目和两个BT项目(基本是隧道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带动了投资业务的发展,投资业务又促进了施工总承包的经营。1998年隧道股份在类似项目投资上的总额达到了42.9亿元,同时由投资得到的施工总承包工程的产值达20多亿元。从2005年开始,隧道股份的投资收益达到了公司年收益的60%以上。截止2006年底,隧道股份的注册资本增至5.91亿元,总资产96.31亿元,企业明显得到了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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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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