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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融资方式及其风险分析(1)
2006-7-3 12:02:12  作者:彭娟
  引言

基础设施建设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业,但是由于政府资金财力以及管理的力度有限,不能顾及到国民建设的各个方面,所以必然对某些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就需要民间项目机构的参与,由此BOT作业一种融资方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尽管作为资本市场典型代表的BOT融资方式在中国仅仅出现了八年,但毫无疑问BOT融资方式已经成为中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

BOT融资方式

1 BOT的定义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所谓BOT项目融资,是政府与投资企业签订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筹集资金,完成项目建设,这种方式是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一种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方式,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地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办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北,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近几年来,BOT成功的例子举不胜举,例如咸阳渭河三桥、京承高速公路二期、遂渝高速高路和南京过江隧道等一批BOT项目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2 BOT融资结构的一般形式

BOT的融资结构的一般形式,其过程为:成立一家专门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承建方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接受保函,同时接受分包商、供货商的保佑函权益转让,并与运营公司签订运营合同;项目公司与商业银行等贷款机构签订贷款协议,同时与出口信贷机构签订买方信贷合同,商业银行以项目资产作为抵押为出口信贷机构的贷款担保,项目公司担保信托方转让收入。

一般而言,在融资结构和融资程序上,BOT模式并没有太大的缺陷,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项目规模和资金需求巨大,而模式本身所涉及的相关方较多,关系复杂,因此,只有在规范完善的体系制度下,BOT模式才能真正发挥其优势。

3 BOT融资方式的种类

BOT模式在实际应用中,因为项目本身的特点,出现了一些变化,但融资方式的根本点没有发生变化。如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移交模式,这种模式是BOT模式的扩展,在运行程序上基本与BOT模式类似,BOOT和BOT模式的区别在于,在BOOT模式下,项目公司不仅拥有项目的经营权,而且还拥有一定期限的项目所有权,因此,在特许期办,项目公司可以将现有项目作为其自有资产抵押从而进行二次融资。一般来说,采用BOOT模式,项目公司对项目的拥有和运营时间比BOT模式要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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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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