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IT行业项目管理现状浅析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2007-6-5 8:34:13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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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项目阶段性目标和项目总体控制计划。项目总目标一经确定,项目经理的职责之一就是将总目标分解,划分出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项目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标志如形象进度控制点等。
3.组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这是项目经理管好项目的基本条件,也是项目成功的组织保证。
4.及时决策。 项目经理需亲自决策的问题包括实施方案、人事任免奖惩、重大技术措施、设备采购方案、资源调配、进度计划安排、合同及设计变更等。
5.履行合同义务,监督合同执行,处理合同变更。 项目经理以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运用合同的法律约束手段,把项目各方统一到项目目标和合同条款上来。
(二) 项目经理的权力
1.指挥权 项目经理有权按项目相关合同的规定,根据项目随时出现的人、财、物等资源变化情况进行指挥调度,对于项目工程组织设计和网络计划,也有权在保证总目标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优化和调整,以保证项目经理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应付自如。
2.人事权 项目经理应有权对项目组的组成人员进行选择、考核、聘任和解聘,有权根据项目需要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调配、指挥,并且有权根据项目组成员在项目过程中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
3.财权 项目经理必须拥有项目范围内的财务决策权,在财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项目经理有权安排项目费用的开支,有权对项目预算内的款项进行安排和支配,并且,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经理应有权在工资基金范围内决定项目组内部的计酬方式、分配方法、分配原则。对风险应变费用、赶工措施费用等都有使用支配权。
4.技术决策权 主要是审查和批准重大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以防止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必要时召集技术方案论证会或外请咨询专家,以防止决策失误。
5.设备、工具、材料的采购与控制权 在企业有关规定的范围内,项目经理应有权决定项目相关设备、材料的采买时间及数量,对项目相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有权按质量标准检验后决定是否用于本项目。但项目相关主要设备的采购权不宜授予项目经理,否则可能影响公司的效益,但由采购部门采购设备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否则项目经理有权拒收或采取其他措施。
(三)项目经理的利益
目前,在国内IT企业中,因项目经理的权限较小,责任较大,而且多数企业都没有对项目经理的工作绩效进行深入评测,并且与其直接利用挂钩,这使得项目经理经常是付出的多,得到的少,久而久之,工作积极性下降。要明确项目经理的利益,改隐性收入为显性收入。 企业应该对项目经理按照项目进行独立核算,改变过去那种只干不算。按照项目实施质量和最终结果,从项目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基金,由项目经理按规定分配。
项目经理的最终利益是项目经理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责、权、利相互统一的具体表现。项目经理除按规定标准享受企业制定的工资和奖金外,如果其负责项目的各项指标和整个项目都达到既定的要求,应该在项目终审赢余时按利润比例提成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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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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