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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项目管理的冲突
2007-1-25 10:02:04  作者:网友
  以是血缘之亲,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建立的关系,而不是血缘之亲。基于这种“亲”的关系上建立的“信任”,不是取决于一个人的品德和能力,而是取决于这个人与自己的关系。中国人的信任带有浓重的人情色彩。人们可以通过人情运作来改善人们之间的信任关系,即可以通过已有的关系网或请客送礼等方法来建立与“陌生人”之间的信任。因此中国的信任是一种非理性的关系,带有很浓的人情色彩。这也造成了人们对非关系网中人们的信任的丧失,扩展到整个社会 ,就造成信任危机。

    另外,受传统的谋略文化和法家的“术”的影响,即使是“亲”的圈子内人们之间由于利益的原因相互算计和彼此防范,这也造成了彼此信任的丧失。

2)法 法律信任度低

    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的,人们之间依靠法律或制度建立或维持相互之间的信任。然而这种依靠法律建立的信任制度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对法律进行渗透,甚至于凌驾于法律之上。林语堂曾说:“中国人是把人情放在道理的上面的”(林语堂,1976《吾国与吾民》,台湾综合出版社,72)。在情、理、法的关系中,先用情来讲理,讲不通,不得已时,再用法来讲理。人情的意义、价值和作用都大于理和法、重于理和法、超越理和法。这也是中华民族的最大特色。这样造成中国的法律从属于权力和人情,人们在出现法律纠纷时,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看看有没有上层领导的关系,如何处理这种关系,有时甚至是金钱,然后才是量刑。由此造成人们对由法律建立的信任机制产生怀疑,信任度降低。

(2)中国信任的现状

    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一直是君子不言利的,并且在传统的儒家的群体主义的观念影响下,个体一直是从属于群体的,在群体面前个体是没有独立性和利益的,由此形成了对个体人的需求和利益的极大的压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抛弃传统文化对个性的压抑,抛弃传统的个体对群体的绝对服从的观念,随着个人利益的合法化,许多人认为对个体价值的评价实现是以物质的占有为标准的,这就造成了人们对个人的物质、经济追求越来越不择手段(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的假商品的价值为1270亿元),于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降低。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大,传统的“由亲而信”的模式被打破,加之人们对法律信任度不高,由此就产生了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中国目前的信用现状对于现代项目管理是非常不利的,与现代项目管理是相悖的,也是目前阻碍我国项目管理社会化进程的主要因素,也是造成我国目前项目成本普遍较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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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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