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千万不要“纵容”上司

2008/1/25 14:52:01 |  2385次阅读 |  来源:原创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千万不要“纵容”上司—转自《管理感悟-启迪心智的81个管理常识》—“中层篇”
作者:王吉鹏(北京仁达方略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
事实上,好多人的毛病是我们自己惯出来的。比如面对客户或核心员工的一些过分的要求,我们也答应下来,如此一来,岂有不惯出毛病来的道理。我们做咨询过程中,有些项目组成员帮客户写硕士论文,这时,必须说清楚是他个人帮忙,跟公司没关系。这样,下次客户再找他时,他说我没时间,别的员工有,但要付费。这就正常了,不然的话,变成我公司的义务了,那我仁达方略变成什么了。
职场中,好多人对上司一味“纵容”,上司说什么就是什么,吩咐干什么就干什么,有些甚至为了讨得上司的欢心而放弃自己做人的原则或自尊。没有原则地纵容上司,不仅会给你自己造成伤害,影响你的心理健康,而且也会对上司造成不利影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但是,千万不要纵容上司,并不是说我们对上司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我们还是应该做好一名下属的本职工作,在工作方面尽力配合上司,尽可能减少工作上的失误。毕竟,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上司也有迷糊的可能,一个好下属就是在“老虎”打盹的时候为他放放哨、站站岗。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市场经济的惊涛骇浪中,局面瞬息万变,上司再英明,也不可能一贯正确,所以每一个员工就有必要主动为上司分担风险,多一个参照系,多一层保险,保障公司这条大船顺利航行。
我们要敢于给上司纠错。给上司纠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就像古代专司挑错之职的左右拾遗,头上的乌纱帽与项上人头的去留永远在旦夕之间。虽然今天的上下级早已没了君臣之礼,但那条无形的鸿沟还是时时提醒你上下有别。但只要我们做下属出发点是好的,手法运用得巧妙,还是可以游刃有余的。关键是,既要维护上司的尊严,又要纠正他老人家的偏差。
某先生是一家投资公司的项目部经理,业务能力强,胆大心细。在世纪交替的那一波网络狂潮中,形形色色的人拿着形形色色的投资书来和老板谈。当时互联网热潮甚嚣尘上,老板被这些天方夜谭般的盈利模式搞得热血沸腾,决定投巨资搞一个“全球华人网上陵墓”,发一把死人财。这位项目经理在经过仔细分析和调查后,认为这个项目涉及到中国人的传统习俗,要想改变绝非易事。所以,他就据理力争,极力反对这个项目,搞得老板很不高兴。这时,摆在他面前的路就只有两条,要么“纵容”老板,让公司承担巨大风险;要么阻止老板,让老板对自己不满甚至砸掉饭碗。他深思熟虑,终于选择了后者,但他没有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反对,而是单独和老板推心置腹地长谈,给他分析市场,并且表示自己可以承担一切后果,包括引咎辞职。他的“死谏”引起了老板的思考和斟酌,决定先观望一下。果然不久,他们就听到消息,另外一家投资该项目的公司血本无归。
这位项目经理的确是一位很明智的职场专业人士,他非常明确什么时候该坚持原则,不去纵容他的上司(老板),一切以公司的整体利益为重,不去过多地考虑自己个人的得失。自然,这样的员工最终都会得到上司或者老板的认可,并被委以重任的。这位项目经理不久就被老板提拔为公司常务副总,主管日常经营工作。
纵容上司,你也许会获得一时的好处,但是从长远来看,这无论是对你的职业发展,还是对公司甚至对社会的利益都是一种伤害,是一种没有责任感的做法。
[文章摘选自:仁达方略系列丛书《管理感悟-启迪心智的81个管理常识》—“中层篇”]

【 发表评论 0条 】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共0 条评论)..

请您注意·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您在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新闻评论发表的作品,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