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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防范

2020/3/6 21:19:26 |  2145次阅读 |  来源:网友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公共支出项目之一。   所谓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投入资金用以转化为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大多数集中在为社会发展服务,非盈利的公益性项目;超大型政府投资项目比一般项目投资大、风险大、影响面大;政府投资项目具有比一般项目更严格的程序。本文从国外、国内的投资项目比较提出合理科学的风险管理策略。

一、国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风险防范   
  美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决策和设计、预算经过严格审定,控制决策风险,工程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严格按合同规定实施,业主直接对设计和施工工作进行管理,控制建设过程中风险,总会计事务所对投资计划进行评估和审计,无论是业主、工程师、承包商都与银行、保险公司有密切联系,在办理保险和银行贷款过程中,保险公司和银行慎重审查企业的承包能力、履约记录和资信状况,据以决定是否给与承包商担保。
  德国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在基础设施关键领域,采用国家持股和投资补贴两种方式,按比例分享收益和承担风险。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科学性,实行三级决策监督,确保决策公正和正确性,减少决策风险。项目完成后实行严格的后评价,工程运行受到检查审计,工程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和土地使用要求,对公务员、政府聘用自由职业者、企业行贿政府官员,法律处罚严厉。重视预防、规避和转移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风险、利率风险、信贷风险、企业领导才智风险和自然灾害等风险,保险公司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参与技术风险防范方案制定、指导保险合同拟定,进行预期效益保险,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经济性。
二、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风险分析  
   
我国政府投资风险主要体现为资源浪费严重、缺乏后评价体系。

    1 缺乏专业管理知识。政府投资工程多是重点工程、大型建设项目,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建设管理班子无专业管理经验、技术力量不足,对基本建设程序不熟悉,难以科学控制工期,造成技术管理风险。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
   2投资膨胀严重,缺乏有效的投资约束机制。由于投资计划的随意性、基础资料不准确、设计深度不够、建设单位管理水平不到位、项目监理工作不落实等原因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存在达不到项目预期目标的风险。
  
t3围绕工程建设容易滋生腐败。“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不利于互相制约、缺乏监督。另外,我国项目竣工后审核和评价不合格,不能及时清查,政府投资工程存在社会风险。
  4政府投资工程工期长、投资大,受不可抗力破坏影响大,存在自然风险。   
者联盟
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风险防范
  为实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专业化管理、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水平,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采用代建制后,政府和使用单位面临选择和监管代建单位的风险。代建单位可能与设计单位、评估机构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串通,提高项目概算,与项目施工单位等一道,虚增项目成本。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重点在项目实施阶段,而对项目前期监管工作较弱,政府部门监管效率不高缺乏防范手段,导致一些部门出现权力寻租或串通谋取非法利益。
   对代建单位而言,一方面,代建单位不仅要全面完成以往建设单位所要承担的全部工程项目,而且还有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管理和经济以及安全责任,存在技术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破坏的自然风险。另一方面,目前,代建单位还要面对来自使用单位定位不明确的干扰风险,工程条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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