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一个出现问题,只要不弄贷款就没有任何问题。”
而据北京市致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介绍,一般情况下,如果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犯罪金额或侵害个人信息的数量,也没有给受害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是影响社会安定,应该不涉及刑事问题,而是民事侵权。但民事问题属于私权领域,需要受害人提出请求才能引起司法救济程序。而受害人要想提请司法保护,首先需要找到侵权人,有一个明确的被告。
“侵权人显然不是App服务商。”张伟分析称,“因为服务商可以说以自己现有的技术手段,已经尽到了验证你身份信息的责任,只是因为侵权人故意提供了一些虚假信息使其无法分辨出是不是你本人。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很难向服务商主张侵权责任,顶多要求服务商停止侵权人的使用,归还自己的身份信息。”
而真正的侵权人,很可能因为网络的隐匿性,根本无法寻其踪影。“受害人找不到侵权人,该怎么办?说实话,法律上也没有有效的办法。你现在都不知道被告是谁,而法律规定民事起诉应该具有明确的被告,你怎么上法院起诉?法院不会给你立案。”
风险成本低、所获收益高,再加上使用人脸识别的App越来越多,“过人脸”的需求自然丰富了起来,相关的黑产业链也愈发繁荣。
以其中一个名叫“三色人脸识别技术交流”的QQ群为例,11月11日建群,到12月1日,群人数增加到了119人,12月6日再度翻倍,增长到了215人。
捍卫人脸的战争
像房地产商这种偷偷识别人脸的情况,过去两三年,TalkingData数据合规官葛梦莹在银行、4S店、快消品店等见过很多例子。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一些银行也通过摄像头来进行人脸识别,不用调取数据库里的信息,仅凭一张脸就能测算出客户的一些基本情况,类似风控打分。如果是VIP客户进门,银行能及时为他提供相应服务。
由于TalkingData在业内参与了一些法规的起草和试点,很多银行在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时候也很担心合规问题,都来跟葛梦莹他们请教。葛梦莹给出的意见是,因为这属于无感拍摄,在视频采集区一定要立一块牌子,明确告知客户这里有摄像头,“履行告知的义务是数据收集的一个合法依据”过去,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一直是以“知情-同意”作为收集和使用的基本条件,但这一条款比较宽泛,今年10月推出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将收集和使用的合法性更细化。比如,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出自维护公共安全目的,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等。
“如果房产中介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是用来区别客户来源,并不是出于公共安全防控,这肯定是违规使用的。”葛梦莹说。
据报道,在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要求下,南京多家售楼处都拆除了人脸识别系统。
除了售楼处事件,其实,最近几年,居民被要求刷脸进小区、企业员工刷脸打卡越来越多。而这些人脸数据流向何方,也引发担忧。相关人士对AI财经社介绍,地产商一般很谨慎,人脸数据基本存储在本地服务器,不上云,但存储方案一般由人脸识别厂商配套提供,每家企业的安全能力参差不齐。
在企业,考勤使用的人脸数据通常有三种存储方案:企业自己的服务器、考勤机或云端,后者涉及钉钉等第三方考勤公司。“如果监管趋严,第三方的方案可能受到更多规范。”
当然在这些场景下,在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的情况下,个人需要有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