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形成共识。但是,由于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干扰,这个过程不断被推延,造成一些国家认为受到不公平待遇。比如,法国对美国高科技公司在法国的营业收入增收数字税,美国用关税进行反制。所以,国际领域的税收合作前期已有了一定基础,现在应该是有实质性进展和结果的时候了。与此同时,国内税收特别是拥有大型科技公司的这些国家的国内税收的研究,应该适时提到议事日程。
第四个,数字货币的问题。数字货币的问题有特殊规律,同互联网的发展、区块链的发展密切结合在一起。去年,脸书把对数字货币的争论在世界范围内提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这个问题我们确实要警惕,而且要从战略角度进行研究。研究这个问题,一定要坚持多边主义原则,而不是像目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孤立、垄断地在西方七国内研究,这是错误的方向,而且不会得到结果。另一方面,其他国家应该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战略性,推动在这个问题研究上的多边合作。与此同时,推动由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中国的中央银行走在前列。同时我们要清醒,我们现在研究的数字货币是M0的一种补充形式,还是在零售环节,而不是货币的所有功能。所以,这个问题同样要从战略高度进行更深一步的研究。
第五个,反垄断问题。无论是美国还是欧洲,对这个问题都非常重视。上周,欧盟刚刚形成了关于数字平台反垄断的政策建议,虽然还没有经过欧洲议会批准,但其行政部门已经提出建议,如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分拆。但是,就像银行可能“大而不能倒”一样,巨型数字平台也可能有“大而不能拆”的特征。如何进行合理的监管,对世界都提出了挑战。
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中国有着最便捷的交通基础特别是高速铁路,形成了全球最为巨大的物流,有着全球覆盖最广泛的通讯基站,形成了最为庞大的数据流,有着全球最为便捷的电子支付体系,产生了巨大的数据流。物流、信息流、数据流构成完整的数据框架,这是我们的优势所在,是我们改革开放过程中取得的巨大进展。下一步,应把这个比较优势进一步向前推进,发展好、完善好数字经济,确保中国经济向健康持续发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