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压接用的气体,加热用的吹管,应使用符合规格的品质。
第三十二条 钢筋的瓦斯压接位置均应按图说所注位置施工,并应选择压力较小的直线,上行的压接的位置也应错开为宜。
第三十三条 在压接前应将压接面的铁锈、油渍等污物以电磨机研磨清洁。
第三十四条 如有下列情形时,应重行施工:
(1)压接部位的钢筋中心轴偏心超出直径的1/10以上时,应加热修正或切断另行压接。 (2)压接处的扩涨不足时,应再加热加压至规定的直径为止。
(3)压接中加热强的火焰突然停止或变化时,其压接应切断另行施工。
第三十五条 现场施工中应特别注意施工的安全,如脚手设备、气体的防漏、防爆、防火等,应特别防范。
□ 模板工程
第三十六条 模板施设时,应注意材料是否安全,如模板厚度、梁及支撑尺寸等不符规定或有腐烂现象的均不得使用,只有尺寸规格过小施设间隔缩小支撑,才使用它。
第三十七条 模板组合柱面梁底及梁墙时,如遇门窗框,应防护门窗框木料,不使其破坏,如有可能不准其钉连在一起。
第三十八条 固定柱模的铁丝如需与门窗框一起固定时,应垫木板,不使铁丝直接扎在木料面,以保护木料的光滑。支撑应立在门窗框上也一样。
第三十九条 模板组立时,应核对其尺寸及水平,柱应垂直
第四十条 拆除楼板模板时也应防护门窗框不使其破坏。最好事先交代拆模工在门窗框边用拆除的柱模挡住。
第四十一条 复核各层模板的水平、墙柱的垂直、梯阶需按粗木放样的尺寸,切实组模,栏杆需钉高度指示钉,以保持栏杆面的平直。
第四十二条 模板的拆除应视位置的重要性参照施工说明书内规定时间拆除,不准模板工随意拆除。
□ 砌砖工程
第四十三条 砌砖时应先注意红砖是否浇水,水分是否充足。
第四十四条 砌砖用的水泥砂浆配合比应正确,拌合应均匀,施砌时所留的砖缝应适当,并灌满灰浆,无雨庇的外墙楼梯间等外部,砌外面平整。
第四十五条 在砌砖时,应时时注意门窗框的正确,如有动摇走样时,应即刻调整,并事先交代砌砖工及挑砖工,不得打掉或移动固定门窗框的木料。如有妨碍砌砖应更改的,可通知粗木工更改。
第四十六条 遇有门窗框的墙施砌红砖时,应加设铁件,以使门窗牢固。
□ 给水卫生工程
第四十七条 定置水管时,其竖立的管道要注意垂直,平直的管道要注意坡度,不得中央下垂或弧形现象,天花板下的污水管应按规定配装吊管设施。
第四十八条 给水管、污水管、排水管,每至一层须试水、试压。
第四十九条 每一层管道完成后应切实核对,倘与设计图不符时,应记录于中间查验图上,全部工程完成后,合并于验收报告中送设计科存查。
第五十条 水龙头、镜箱、卫生器材的安装位置需正确。
第五十一条 正式送水完成后,全部试水、试压,绝不漏水方为合格。
□ 电气工程
第五十二条 穿线应按图说回路,接线必须使用焊接。
第五十三条 接线盒、开关箱、电表箱、配电盘位置务求正确、端正。
第五十四条 暗开关及插座施工务求整齐、美观。
第五十五条每一层管道完成后应切实核对,倘与设计图不符时应记录于中间查验图上,全部工程完成后,合并于中间查验图上,送回设计科存查。
□ 屋顶防水工程
第五十六条 屋顶柏油油毛毡防水施工时,应注意屋面的清洁及干燥,柏油用量,油毛毡厂牌及重量是否符合规定。油毛毡的搭接长度需10厘米以上,落水头边应特别处理。反水(水墙面)高度保持20厘米以上,按照规定施工。
□ 水泥及瓷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