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资源网

您的位置:项目管理资源网 >> ERP

ERP项目实施前需求调研的五要素

2008/10/17 10:10:28 |  4187次阅读 |  来源:网友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左右的流程与业务,其他80%的可以先旁边站站。
  三、关注“企业个性化的需求”
  管理最完善、制度最规范的企业,也难免有一些个性化的需求。根据业内行家统计,一般来说,一家企业的需求60%是大家共有的需求,20%是行业需求,企业的个性需求的比例为10%。但是,真是这10%,是企业和软件公司共同的心病,如何让这10%的需求能够在ERP系统中实现,是大家追求的共同目标。
  一方面,顾问在需求调研时,要通过“开座谈会”、“面对面交流”、“现场确认”、“头脑风暴法”等手段,收集用户的需求,特别关注用户特殊的需求,如有些企业应付帐款的确认依据,不是企业收到货,而是企业把货用掉,在企业没把货用掉前,这些货知识暂时存在企业,而不能确认应收帐款。
  二是针对这些个性化的需求,要跟客户进行沟通,确定是否有这么操作的必要。若没有必要,则顾问要提出原因,并提出可以替代的解决方案。若顾问提出的解决方案,不能够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或者会导致企业利润下降的话,则只好采取客户采用的方案。如以上谈到的应付帐款的确认问题,这显然不是常规流程,也不符和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是,这确实可以给企业减少成本的支出,在国内的企业,也是应用的比较多的方法。此时,顾问若不能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的话,只能屈服与客户。因为客户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减少利润来适应所谓的标准流程。
  四、关注“需求之间的关联性”
  当顾问发现企业有他们特殊的需求时,要注意需求之间的关联性。因为ERP就好象一台机密的仪器,靠各个零件的配合运转才能体现其效果。某个零件的变化,不光光是本身的变化,而会影响到周围零件的变化,甚至整台机器的效能。
  如以上这个应付帐款的确认问题,若不按收货单来确认,那按什么来确认应付帐款呢?按领料吗,那显然不行,这要更改ERP的主流程,会牵涉到多支里程,明显不可取。那该怎么做呢?
  顾问跟企业商量、演示,共同寻求解决方法,最后决定用借出入作业来解决。供应商给企业的货物,先不当作是供应商卖给企业的,而当作是供应商借给企业;后来企业把他弄坏了或者弄丢了(使用完),没东西还了,就只好把借过来的东西折现(货款),生成应付帐款。如此处理,不仅符合现在操作的规范,而且二次开发的量也最少,只要简单的做些单据的关联即可。
  所以,当用户提出他们的特殊需求时,顾问不要忙着为企业进行二次开发,而是要跟用户坐下来,一起商谈为什么要这个需求;若这么做,会对其他需求产生什么影响,工作量有多大;这个特殊需求本质内容是什么,有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法等等。
  弄清楚这些内容,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二次开发的数量,提高ERP项目的成功率。
  五、关注“二次开发的风险”
  企业一心就想着让ERP来适应自己的需求,想着一成不变的套用现在的手工流程,想着进行二次开发。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关注本应该关注的二次开发的风险。
  ERP系统是个套装软件,其二次开发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一是系统后续升级的风险,二次开发的少,后续升级就比较容易,开发的多,后续升级就非常麻烦,可能还要额外的增加费用;二是系统的稳定性,我们讲过,ERP系统就像个精密的仪器,你换了个零件,还不知道其能否兼容;三是会影响到项目实施的周期,二次开发的需求从确认、到开发、到调试、到最后的使用,根据其复杂程度,少则半月,多则好几个月。当二次开发完成了,很可能项目都已经快实施完毕了,用户都已经习惯系统的操作。
  所以,一方面顾问要劝戒用户,最好不要进行过多的二次开发,其次,顾问也要忠实的告知二次开发可能带来的风险,先给用户打一下预防针。
  总之,需求调研是ERP项目的重中之重,在此环节上,花最大的力气,花最多的经历也是值得的。但是,一定要注意20/80原则,要注意以标准流程为对照,尽量把企业的特殊需求转化为可行的标准需求,要提醒客户注意二次开发潜在的风险。如此,才能切实做好需求调研工作,为以后的项目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项目经理胜任力免费测评PMQ上线啦!快来测测你排多少名吧~

    http://www.leadge.com/pmqhd/index.html

“项目管理生根计划”
企业项目经理能力培养和落地发展方案下载>>

分享道


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认为侵权请联系我们,将于1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0条 】
网友评论(共0 条评论)..
验证码: 点击刷新

请您注意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您在项目管理资源网新闻评论发表的作品,项目管理资源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