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双方关系资本建立的源泉,这种关系本能够给联盟带来其他企业无法模仿和复制的竞争优势。能够创造关系性租金。从而提高联盟绩效。而联盟绩效的提高,又可以进一步强化联盟成员间的信任,这又为双方更进一步的交流事丁下基础,进而开始新一轮的良性循环。
建立联盟企业的第二文化。在R&D战略联盟体中联盟双方所掌握的技术诀窍、技术知识往往是隐含的,是无法用某一种固定的形式来表达的。联盟双方想学习另一万的技术诀窍,必须通过研发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而文化的冲突往往让沟通变得分外困难。因此,在联盟企业里,建立一种隔合了双方文化的第三方文化,能够促进双方的交流,并促使双方建立一种互相信任的和谐关系,从而提高R&D战略联盟的成功率。
另外从政府层面上一方面要保护国外研发机构在我国的合法权利。保护本国的科技成果的合法转移、推广和商品化;另一方面要构建与研发战略联盟相适应的信息网络体系和风险投资体系。
总之,R&D战略联盟的高失败率决定了其收益的有限性,同时也决定了技术联雳只能补充企业内部研究而不能代替。
中外R&D投入比较
从国家层面上看据世界银行1999年统计中国R&D投入占GDP的0.64%,而美国为2.45%,日本为3%,瑞典高达3-6%。中国2001年R&D占GDP比重虽上升至1%,达1000亿元以上,但总量上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仅为日本的1/39,美国的1/52。
从企业层面上看,在2000年,中国大、中、小企业R&D支出占销售额比重均不足1%,而据《洛杉矶时报》2001年11月27日公布的统计结果,在截至2001年9月30日的四个财务季度中,IBM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高达127亿美元,占其同期收入的14.6%;而微软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占公司收入的比例为16.8%,共计39亿美元。此外,惠普公司在这方面的投入也达到26亿美元占公司收入的5.4%。其它如施乐、德尔和苹果等公司的研发经费也分别达到10亿美元、5亿美元和4亿美元。
面对自由贸易这一发展趋势,如果不能作出相应的战略调整,那么,我们的产品不仅难以打入和占领国际市场,即使已占领的市场,也可能会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