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地位,合同本身也应具有公平性,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合同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合同的严肃性,即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得单方更改,合同便成为日后双方行为的准则。从造价角度看合同中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日后双方争论的焦点,因此在中标之后的签约阶段,承包商应据理力争签定公平合理的合同,为造价管理打好基础。
合同条款中语言应周密、详实,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任何这方面模棱两可的文字,都可能给承包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我们知道,承包商一般至少具有以下权利:①享有工程预付款的权利;②按期收回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的权利;③遇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事件时索赔的权利;④业主违约时停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承包商在限制业主提出过分要求的同时,应依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争取更多的权利。
2.2 加大设计管理 实行设计招标及限额设计,使技术和经济有机地结合,一个成功的设计方案应该是功能适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统一体,只有三者得以充分平衡时,建筑的价值才能充分体现。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按审批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的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2.3 工程施工期间的全方位管理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全方位的造价管理工作。
2.3.1 做好工程量的统计工作 工程量的统计,是造价管理中一项最基本的工作,在造价管理中地位举足轻重。统计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的情况和概(预)算方面的知识,掌握一些施工常识,不错算漏算工程项目,与预算人员密切配合,善于发现可以进行索赔的因素,如实做好统计报量工作。
2.3.2 做好工程实施中的索赔工作 造价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规定,善于抓住索赔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常见的索赔有:延误工期索赔,变更索赔,赶工索赔,不可抗力索赔等。承包商不一定期望每一个索赔均获成功,但不应放弃任何一个索赔机会。同时要注意索赔的程序和有关资料的整理,以作为日后索赔工作的依据。
2.3.3 建立良好的造价管理系统 造价管理部门在承包商内部应处于造价管理的核心地位,其它各部门应与其密切配合,材料采购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工程变更、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生产计划安排等资料都应递交造价管理部门。然后由该部门的预算人员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比较,定期进行核算,当发现预算用量等实际用量有较大出入时,应分析是预算原因还是施工管理的原因,并相应采取补救措施。当存在投标中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时,应结合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提出索赔方案。
2.4 技术方案与经济管理的结合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经济与技术,是两个不同范畴的学科,但在工程施工中,两者结合的好与差,将直接影响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施工企业的技术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工程质量和保证建设工期上,这是无可非议的,说明重视社会效益的一面。但同时必须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如果一个企业没有经济效益,严重亏损,面临生存的危险,那么我们的技术工作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技术与经济的关系,技术是手段,经济是目的,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达到良好经济效益的目的。两者相辅相成,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会有不良后果。例如:我们制定的一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如果为了抢工期,不惜代价地投人大量人力物力,虽然抢出了信誉,却造成了亏损;如果为了保质量,不惜代价地提高建筑标准,虽然保证了质量,却使工程费用超出了工程合同造价
。反之,如果我们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考虑保证工期和质量的同时,也考虑到严格控制工程合同造价,厉行节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那么,我们就有雄厚的资金购买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从而更有能力使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得到可靠的保证。因此,技术方案与经济管理的结合,对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将起着重要的作用。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加强工造价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在招投标阶段,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在工程中标后,要签定公平合理的合同,确定工程承包合同价;在工程实施阶段,要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工程造价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等等。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有利于企业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的提高,更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