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流量来回收投资的年限。投资回收期可分为静态投资回收期和动态投资回收期。
3.2.1 静态投资回收期
静态投资回收期(static investment pay-back period)是在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条件下,以项目的净收益回收其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投资回收期可以自项目建设开始年算起,也可以自项目投产年开始算起,但应予注明。
(1)计算公式
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现金流量表计算,其具体计算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1)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即净现金流量)均相同,则静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如下:P t =K/A
2)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不相同,则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累计净现金流量求得,也就是在现金流量表中累计净现金流量由负值转向正值之间的年份。其计算公式为:
P t =累计净现金流量开始出现正值的年份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的净现金流量
(2)评价准则
将计算出的静态投资回收期(P t )与所确定的基准投资回收期(Pc)进行比较(基准投资回收期指与产品的生命周期相比较后有产品开发工程师或者研发工程师或管理决策者所确定的一个可以接受的一个投资回收期):
l)若P t ≤Pc ,表明项目投资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则方案可以考虑接受;
2)若P t >Pc,则方案是不可行的。
3.2.2 动态投资回收期
动态投资回收期(dynamic investment pay-back period)是把投资项目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按基准收益率折成现值之后,再来推算投资回收期,这就是它与静态投资回收期的根本区别。动态投资回收期就是净现金流量累计现值等于零时的年份。
求出的动态投资回收期也要与行业标准动态投资回收期或行业平均动态投资回收期进行比较,低于相应的标准认为项目可行。
投资者一般都十分关心投资的回收速度,为了减少投资风险,都希望越早收回投资越好。动态投资回收期是一个常用的经济评价指标。动态投资回收期弥补了静态投资回收期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这一缺点,使其更符合实际情况。
(l)计算公式。动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项目的现金流量表,用下列近似公式计算:
P't =(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出现正值的年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净现金流量的现值
(2)评价准则。
1)P't ≤Pc(基准投资回收期)时,说明项目(或方案)能在要求的时间内收回投资,是可行的;
2)P't >Pc时,则项目(或方案)不可行,应予拒绝。
按静态分析计算的投资回收期较短,决策者可能认为经济效果尚可以接受。但若考虑时间因素,用折现法计算出的动态投资回收期,要比用传统方法计算出的静态投资回收期长些,该方案未必能被接受。投资回收期也正是运用这种方法通过对某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未来几年内现金净流量的测算来计算出投资回收期,同时与基准投资期或产品生命周期进行比较以确定出该项目的风险。
3.3 敏感性分析
敏感性分析是指通过估计某当某一不确定变量(如销售量、销售价格、材料价格、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固定性成本等)发生一定程度变化的时候,项目的投资决策指标(净现值、投资回收期、利润值等)将相应发生多大程度的变化,是指从定量分析的角度研究有关因素发生某中变化对某一个或一组关键指标影响程度的一种不确定分析技术。其实质是通过逐一改变相关变量数值的方法来解释关键指标受这些因素变动影响大小的规律。以此来预测新项目风险的大小,以及分析投资决策指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