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包含双重含义,一是企业在参与创新活动之前,一方面要对创新成功后可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及取得效益的时间进行预测;另一方面,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创新的风险,对创新成功的可能性进行估计,只有既有成功可能,又有较高收益的创新活动,对企业才有较大的激励作用。二是企业参与创新活动的实际可能性,既取决于创新动力绝对值的大小,又取决于创新活动值与非创新活动值的比较。笔者以此理论模型为基础,对制药企业创新动力机制进行系统分析。
企业的经济活动可分为创新性活动与非创新性活动两类。创新性活动通过高投入引入新产品和新技术,得到滞后且不确定的高收益;非创新性活动则以现有生产技术和产品格局为基础,通过挖掘现有技术、设备、管理及其它要素的潜力,挖掘现有市场潜力来增加收入。企业选择哪类活动作为实现其目标的主要手段,取决于企业目标的内容和性质。我国多数国有制药企业的目标是追求以短期利润最大化为基础的职工工资福利最大化。这决定了在无外界压力与刺激的条件下,企业一般只会选择短期可奏效的非创新性手段去实现目标,而不会主动追求滞后期过长的创新性活动。
技术创新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因果关系仅在长期内存在,而国有制药企业却过于注重追求短期的利益目标,二者关系错位。企业行为与创新的本质特征相矛盾,决定了国有制药企业技术创新内驱力不足的基本现实。要从根本上提高制药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必须扩大制药企业收益预期和战略决策时所考察的时间范围,使企业的目标与行为和创新行为的本质特征相融合。我国制药企业研发动力的大小,也将与创新性和专利药品的回报、价格等直接相关。惟有当价格反映了研发投入水平而非生产成本时,专利保护才有价值;惟有依靠专利产品能够获取高额利润时,才能推动研发;惟有通过研发能够不断获得可供企业使用的专利技术或专利产品时,才能真正形成研发先导型制药企业。
2.2 企业竞争战略
企业的竞争战略一般分为种类型: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和集中化战略。当企业生产的药品,如感冒药、止咳药等可替代性强时,其需求价格弹性相对较大,制药企业可能会考虑采取成本领先战略。此时,企业的技术创新方向就应当倾向于过程创新,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即对产品的生产技术进行重大变革,开发新工艺、新设备或是新的管理、组织方法。
如果制药企业推行差异化战略,在和竞争对手生产同类药品时,企业可通过提高药效、降低副作用、增加生物利用度以及方便患者服用等诸多方式来实现产品的差异化。如东盛药业生产的“白加黑”感冒片、荣昌制药开发的“肛泰”痔疮贴,都是产品差异化的范例。实行差异化战略时,制药企业的技术创新方向应当更加倾向于创制新型的医药产品,如药物新剂型、新的化合物、新的化学结构,等等。实行差异化战略的好处,就是它可改变企业所面对的需求曲线,使其变得更陡即消费者对某些药品的需求变得更缺乏弹性,从而使企业获得相对较高的市场垄断地位。
采用集中化战略的制药企业,通常在某一类药品生产中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此时,企业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进行更深层次的创新开发,从而进一步巩固自身的竞争优势,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实行集中化战略。例如,维生素的生产巨头——东药集团,就可考虑对维生素的生产技术进行深层次创新,取得这一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
从外部因素考虑新药研发合理方向的选择
3.1 法规与政策环境
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制药企业技术创新的方向选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对新药的界定,由原来的“首次在我国生产的药品”变为“首次在我国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