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产品”,以达到其投资的经济与效率的目的,但是业主不能直接观测到承包商选择什么行动,能观测到的只是另一些变量,这些变量有承包商的行动和其它的外生的随机因素共同决定,因而充其量只是承包商行动的不完全信息。
业主的问题是如何根据这些观测到的信息来奖惩代理人,以激励其选择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但承包商信息优势,使其在博弈中获得对业主的对策优势地位。首先,项目实施中,承包商将首先掌握业主难以观察到的信息,根据信息选择自己的行动。如在隧道工程中,承包商遇到了比预期复杂的地质条件时,将披露信息,提请合同变更;相反,则隐藏信息。这种机会主义行为称为隐藏信息的道德风险。其次,业主不能直接观察,即使能观察也不能证实到承包商的行动,仅能根据一些可以观察和证实的变量,如工程进度、工程量等,激励承包商选择对业主最有利的行动。承包商则利用业主难以观察到的行动,如擅自修改工程设计,降低材料的等级标准,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按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预先进行检验等,造成工程项目的质量低下。这种机会主义行为被称为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
3.承包合同的不完全性与机会主义风险
Grossman-Hart(1986)和Hart-Moore(1990)的不完全合同理论认为合同的不完全性的原因在于个人的有限理性,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未来的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以及由此导致的交易费用和合同当事人或第三方无法观察和证实这一切等方面。
工程项目在签约前预测全部不确定性因素及防范对策是不可能的,承发包双方仅能就项目质量、单位工作量的价格、工期及合同变更规则签订初步合同,当不确定性因素,如地质条件、工程范围变更、设计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合同价及工期变化均可以通过再谈判解决。国内外许多著名的合同或范文均具有变更条款,因此承包合同属于不完全合同。
在施工准备阶段承发包双方一般要为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投资,如征购建筑用地、建造辅助设施、专用设备的采购等。这些投资所形成的资产是针对该工程项目的专用资产,难以移作它用,具备这种性质的投资称为专用性投资。在具有这种专用性投资的合同关系中,承发包双方就被紧紧地“捆绑”在该工程项目上,任何一方的退出都会给双方造成损失。投资的专用性越强,“捆绑”效应就越强,退出损失也越大。
双方专用性投资带来的可占用生产剩余是再谈判争夺的焦点。激励了承发包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即敲竹杠行为。承包商知道自己的专用性投资带来的生产剩余可能会被对方占有,利用不完全合同留下的漏洞和监督执行的困难,减少专用性投资,这称之为偷懒式敲竹杠行为;业主则可以在合同变更再谈判时,利用的“捆绑”效应,拒绝索赔或拖延支付工程款或以终止合同相威胁,增加单方面的效用,这称之为威胁式敲竹杠行为。
三、工程项目机会主义风险的防范对策
1.招标投标
非对称信息导致了逆向选择的机会主义风险的发生,从而使得帕累托最优交易不能实现。信息经济学中的信号传递模型及信息甄别模型就是关于逆向选择的理论,它为我们解决工程项目中逆向选择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要想让信号传递与信息甄别,成为现实中解决工程项目逆向选择问题的有效手段,关键问题在于建立一套机制,使得拥有私人信息的承包商有激励传递真实信息。在这里机制设计的重点应体现在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规范的招投标及动态的市场准入制度两个方面。
充分完全的市场竞争机制,是阻碍逆向选择机会主义风险产生的重要手段。招标投标过程的实质就是业主在投标人之间激起有效的竞争,人为地造成卖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