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状况使企业无法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从而制约了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
2.专业技术人才和科研配套条件缺乏,产学研有机结合不够。目前,我国医药研发的主体仍是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内部设置科研机构的比重仅为50%。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科研配套条件,缺乏有效的研发平台,大部分企业无法成为医药研发的主体,产学研有机结合不够。长期以来,我国的基础研发活动主要由各级研发机构和高校承担。这类活动往往是市场针对性不强,因此,科研成果转化率比较低,重复研究现象严重。医药企业只承担一些开发研究和产业化。企业和研究机构、高校之间的合作联系少,研发与生产脱节,这种情况制约了医药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产品更新换代缓慢,无法及时跟上和满足市场需求,造成我国的医药产品在国际医药分工中处于低端领域,国内市场的高端领域也主要被进口或合资产品占据。
三、合作研发是提升我国医药企业研发实力的可行路径
1.采用合作方式提升我国医药企业研发实力的原因。合作在医药行业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事实上,目前我国医药企业已经与许多跨国企业合作并设立了合资或独资医药企业,在国内市场占据了重要地位,但是这种合作多局限在药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在知识和技术含量最高的研发环节的合作则开展得非常少。
结合世界新药研发的新特点和医药行业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模式,从上述欧美发达国家的医药研发特色和日本、印度的研发经验来看,建立合作研发机制,把制药企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聚集到一起,实现技术的交流合作、分摊研发成本和风险、充分发挥各成员的优势、提高技术创新效率,是新药研发的有效途径。
2.合作研发的方式。具体来说,合作研发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
(1)加速吸引跨国制药公司对我国进行研发投资。加快吸引跨国药企巨头来华设立研发中心,对于我国医药企业的技术实力提升有很强的推动作用。
吸引跨国医药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可以有效弥补我国研发的资金缺口;国外先进技术的引入可以为新技术的产生构筑一个较高层次的平台,有利于我国医药企业获得跨国医药公司的技术溢出效应,从而逐渐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缩短我国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技术差距;跨国医药公司的先进技术和知识管理、创新管理方法的引入,可以促进我国企业研发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我国医药企业的独立研发和创新打下良好的基础;另外,跨国医药公司在华的研发机构还能抑制我国科技人才的外流,而且能够吸引海外留学生和学者回国从事科研。这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发挥人才价值的研发机制,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培养中国自己的研发人员。
(2)校企合作加快建立产学研技术研发联盟。根据价值链理论,在价值链的某些增值环节上,本企业拥有优势,而在另外一些环节上,其他企业可能拥有优势。为达到“双赢”或“共赢”的协同效应,企业在各自价值链的核心环节上展开合作,可以促使彼此得到互补,在整个价值链上创造更大的价值。这是企业建立联盟的原动力。
在我国医药企业实力尚较弱的情况下,提升研发实力可以采用与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联盟的形式。目前,我国部分医药企业已经开始尝试这一合作方式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例如,长春中医学院与吉林修正药业集团已签订了联合创建“吉林省中正中医药科技工程中心”的框架协议,合作打造一流中医药研发基地。天士力集团不仅实现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合作,还和天津中医学院联合组建天津中医药研究中心,形成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中医药研发基地。
而海正药业的新药开发历程就是一部合作研发史。他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通过买断上海医药工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