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精神,是不可取的。结合我国国情,并借鉴国际经验,业主们应建立一种合理的风险防范理念,即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有的放矢,建立一整套完整的风险防范机制。
三、防范风险的措施
1.建立专职的招标管理机构及监督机构
建筑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便成为权利的行使者和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对于比较重大的建筑工程,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组建一个专职的管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包括招投标工作进行管理,对于一些中、小型项目,也可由法人代表委托专人负责。同时由本单位、相关单位的有关领导、群众代表组建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小组,让他们全面了解本项建设工程主要环节管理以及资金投入等情况,并实行对重点环节的监督。
2.选择称职的招标代理机构
招投标工作越来越趋于专业化,涉及的技术工作也越来越复杂,业主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完成这样繁琐的工作,根据国际惯例,我国也正在大力推广中介机构代理制,由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来协助业主完成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既减轻了业主的负担,又提高了效率。但在目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同样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现象, 不同合同形式下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业主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对其实力、业绩进行综合评价,选择一个既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又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代理单位。
3.选择合理的合同价格形式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有多种形式,如确定数量、暂定数量、参考数量等,不同的工程量清单适用于不同的合同形式,如固定总价合同形式以及单价合同形式。采取不同的合同形式,不同形式的工程量清单,承包商和业主所承担的责任不一样,获得的利益不一样,而承担的风险也不一样。
如图所示,采用通过图纸和技术规范确定的总价合同,承包商的风险最大,业主的风险则最小,而采用造价+百分比酬金形式,业主的风险最大,承包商的风险则最小。
根据我国目前现状,采用通过图纸和技术规范确定的总价合同形式很少,因此,对于业主来说,采用根据详细工程量清单确定的总价合同形式则是风险最小的合同价格形式。此时,合同总价是事先确定的,如无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发生时,工程量固定不变,合同总价也维持不变;若有设计变更时,变更费用按照增减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进行计算。
采用这种形式,要求业主应在施工图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工程量为确定数量情况下进行招标,设计越详细、考虑越周密,事后发生变更的可能性越小,减少变更,也就减少了发生争议的可能性,也就意味着减少了风险。尤其对于那些大型或是复杂的项目,业主应力戒边设计、边招标,或尽可能不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招标。
4.重视工程量清单和基准造价的编制
一个准确、完备的工程量清单是确定合理工程造价的前提。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且业务能力强的造价编制机构,编制详细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尽可能涵盖所有发包的工程内容。对比较复杂或较大型的工程,应要求所有投标方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对其中理解不一致或计算错误以及缺项、漏项部分,尤其是一些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有不同看法的项目,投标各方将所有问题在同一时间提交给编制单位,再由编制单位汇总、复核,将统一修正的清单发给各投标方。经过这样一个反馈程序,产生了一个由多个单位计算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这个步骤虽然增加了投标和代理单位的工作量,但很有意义,不仅提高了清单的准确性,也避免了业主与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就工程量问题可能出现的争议。
当一个统一、准确的工程量清单产生以后,委托造价编制机构根据现行的施工图预算定额,以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