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其公正性,因为索赔是合同主体对工程风险的重新界定。工程索赔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有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这些都属于可计量风险的范畴FIDIC红皮书关于工程索赔条款,形成了独立的主题。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索赔也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这些索赔条款可以作为处理工程索赔的原则和法律依据。尽管工程索赔的解不是唯一的,但却是可以计量的。利用合同条款或推断条款成功地进行索赔不仅是减少工程风险的基本手段,也反映出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3)利用合同形式进行风险控制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适当选择计价式合同形式,降低工程的合同风险。例如:对于水文地质条件稳定且承包单位有类似施工经验的中小型工程项目,实际造价突破计划造价的可能性不大,其风险量较小,可以采用自留加风险控制策略,用总价合同的报价方式;对予工程量变化的可能性及变化幅度均较大的工程项目,其风险量较大,应采用风险转移策略,用单价合同报价方式,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全部转移给甲方;对于无法测算成本状况的工程,贸然估价将导致极大风险,只能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将工程风险全部转移给建设方。
项目经理胜任力免费测评PMQ上线啦!快来测测你排多少名吧~
http://www.leadge.com/pmqhd/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