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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施工企业如何搞好工程分包管理

2011/1/28 10:18:32 |  5340次阅读 |  来源:网友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的问题,给分包工作带来巨大隐患,一旦分包方进场施工,在涉及到各自的利益时,因手中的合同无明确规定,双方往往争执不休,甚至诉诸法律,将严重扰乱分包工作的正常开展。为避免出现上述情况,企业应作好如下工作:

a. 可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结合本企业分包工程的一些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的“分包合同参考文本”,供项目部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参考使用。

b. 在商谈分包合同时,必须由项目部合同管理小组出面与分包方商谈,以发挥集体智慧确保分包合同质量和避免暗箱操作,损害企业利益。

c. 规定分包合同的审批程序,在项目部与分包方谈好合同以后,要将已谈好的合同上报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内容不完善、委托代理无效的或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一律不得签订合同。

d. 明确只有项目经理才有权代表企业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防止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随意与分包方签订合同而引起分包合同管理失控。

2.5.2 签订合同后,要召开履约部门负责人学习、分析分包合同。使大家对签约概况、合同精神、主要目标以及本部门在分包合同履行中所负的责任都有较深入的了解。以便大家能从全局出发、协同工作,认真履行完企业的义务,避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起到认真督促分包方全面履行其义务,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2.5.3 要加强对分包工程质量管理,不能以包代管。合同法已明确规定:“分包方与承包方一起就分包工程质量向业主负连带责任。”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承包人的信誉和利益。为确保工程质量,可采取以下措施:

2001年12月隧道建设第21卷

a. 对分包队伍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不具备相应技能的人员必须由分包方用合格的人员替换。

b. 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由承包人供应,防止分包方使用质量低劣的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c. 对分包方采购的其他材料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更不得用于施工。

d. 设立专职的现场施工员,负责对分包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旁站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且必须由分包方修复合格并承担相应费用。

2.5.4 加强成本控制,确保企业利益不受损害。

分包合同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个特例,其履约期限较长,而且经济关系也错综复杂。除了分包方按合同要求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收取相应的工程款外,为了整个工程考虑,发包方可能还会在主材、风、水、电、油料等辅材及动力、机械的零时租用等方面为分包方提供有偿的协助。对于主要材料,因其数额较大,一般都能在给分包队伍付款时及时扣回,但是对辅助材料一般都不会太重视,在给分包队伍付款时都不会及时扣回,而是放到完工后一起清算。更有甚者,认为自己作为承包方,财大气粗,那点小钱扣不扣都无所谓。孰不知,积少成多,集腋成裘,在历时数月甚至数年完工清算时,才发现这些小钱已变成一个不小的数字。因平时未及时扣回,手中预留分包方的款项已不足以支付这些费用,分包方也会以工程亏损或计量有问题而拒付这些款项,结果不是发生纠纷、对簿公堂,就是企业利益受损。因此,在分包合同的履约过程中,要注意随时计量,确保这些费用的扣回。每次在为分包方付款以前,由技术部门对分包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计量,材料、机械等部门提供领(租)用我方材料、风、水、电和机械等费用资料后,才能对分包方拨付工程款。在拨付工程款时要注意代扣营业税金、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5.5 定期分析分包合同的履约情况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要定期分析企业和分包方对合同的履约情况,以发现合同履约中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对于分包方,可在其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协助。如同时有几家分包方时,还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使之全面履行其义务。以保证分包工作正常开展。

2.6 注重履约跟踪和完工总结,为以后工作积累经验当一项分包工程完工后,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对本项目分包合同管理情况作出总结,对管理中的得失及分包队伍的索赔处理情况作出全面检查,这样不仅可为以后的分包工作提供借鉴,而且可以及时发现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并预测其法律后果,为完满解决问题赢得时间。同时还应对分包方的施工能力、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以及信誉等情况作出评价,并上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存入分包方的档案中,作为下次是否使用该分包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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