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组合来实现新品开发呢?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正确理解“产品组合”!所谓产品组合,其中包含着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产品必须复合渠道,也就是说,企业的产品组合开发应该从渠道的角度出发来开展。在经典的营销“4P”理论中,其思考的顺序是“产品、价格、渠道、促销”,但这个思考顺序对企业的实践会产生误导,其关键就在于如果事先没有界定好渠道结构及组合,那么产品结构和价格体系是无法正确得出的,这种将产品和价格放在渠道之前的思维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市场发展的需要了!在目前渠道发展日趋复杂化的态势下,企业必须调整思维模式,将传统的4P顺序调整为“渠道、产品、价格、促销”,从而正确地规划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组合和价格体系。之所以需要如此,本质上还是我们对消费者需求的全新认识,消费者需求通常表现在消费态度和消费行为两个方面,而除了与消费者直接沟通之外,研究渠道的结构也是洞察消费者行为的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方法。可以说,渠道(为便于阐述,此处渠道的包含终端,以下同)本来就是消费者需求的集中反映场所,在原来的大一统市场格局下,一个单一的产品基本上可以满足全渠道也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但是随着消费者的需求日趋多元化和复杂化,那么反映在渠道结构上也相应多元化,那么单一的产品结构也就无法满足全渠道及消费者的需求,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已经反映在不同的渠道结构中,不同的渠道和终端业态也就反映着不同的需求,自然也就需要通过不同的产品分别来满足不同渠道所反映出的消费需求,这就是产品组合的内涵所在!
在产品组合开发的操作中,企业必须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其一:产品组合开发必须体现出不同维度上的组合。
企业在实施产品组合开发中应该认识到,产品组合开发也是要区分不同层次的,也并不只是在整体上进行组合就够了。具体而言,产品组合开发体现在四个维度上的组合:
1、品类组合与品项组合。
当前食品企业的业务领域越来越倾向于相关多元化,比如炒货企业经营牛肉干、糖果企业经营烘焙食品、方便食品企业经营饮料等,这就使得企业产品组合开发的复杂程度也相应增加。因此,企业在进行产品组合开发时就存在两个层面,首先需要在整个品类上进行组合,通过品类组合确定不同业务的战略地位以及角色分配,例如利润品类、形象品类、销量品类或者机会品类等,并以此来分配资源;其次需要在每个品类下对品项进行组合,对具体的产品线长度和宽度进行规划,其考虑的角度包括品种、规格、包装、价格带等,其中还包括对不同品项的角色界定,例如主力品项、辅助品项、季节品项或者必销品项、可选品项、禁销品项等,这时候才涉及到具体的产品开发。因此,企业在开发新品时就必须考虑产品在整个体系中的角色,与现有产品是何种关系,与不同的渠道应该如何对应,如此方能避免产生混乱的产品体系。
2、不同区域的产品组合。
由于中国市场差异较大,不同区域的消费需求也存在着差异,比如华东区域和华北区域的消费特性就迥然不同,那么反映在产品上也自然需要进行不同的组合,因此,企业的产品组合也需要从不同的区域层级上进行组合,一般而言,企业可以将品项划分为必销品项、可选品项和特定品项,必销品项一定是企业的主力品项,是在所有区域都必须主推的品项,可选品项可由各区域销售人员及客户根据区域特性进行选择,而不求各区域之间的统一,特定品项则是特别针对某些区域推出的品项,在区域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通过规定以防止其他区域的销售人员及客户为追求销量达标而盲目销售,从而增加费用的浪费。
3、不同渠道的产品组合。
一般在食品企业的渠道结构中,一般可分为现代渠道、传统渠道和特殊渠道,这三个不同渠道中的产品组合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