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力品项一般在这三类渠道中都可以销售,但是不同的渠道对产品都有着不同的要求,比如现代渠道中的产品组合最丰富,各个品种、规格、包装、价格带的产品都能存在,而传统渠道中的产品则一般都趋向于小规格、低价格、品种少,以适应传统渠道所覆盖的县、乡镇市场的中小型零售终端,而特殊渠道则依不同场所的特性而对产品有所区别。实际上,不同消费者对不同的渠道选择会有偏好,所以针对不同渠道的产品组合实际上也就是满足不同需求的消费者。所以,企业开发新品必须体现出与渠道之间的复合,否则很难获得持久的生命力。
4、不同业态的产品组合。
而在现代渠道中,对产品的组合开发还需要进一步根据不同终端业态的特性来进行,大卖场、超市和便利店这三种主要业态对于产品组合的要求就不同,大卖场一般需要最全面的产品组合,品种齐全,价格带高、中、低兼有,包装规格大、中、小齐全,从而满足大量消费者对产品求新求异的需求;超市的产品组合就不需要像大卖场那样丰富,主要是对主力品项和辅助品项的组合,对消费者的购买进行补充;而便利店的产品组合则更少,主要倾向于畅销的主力品项,重点满足消费者比较成熟的便利性消费。对此,要求企业在开发新品时必须充分考虑不同业态的需求,以避免产品上市后无法满足不同终端业态的需求,从而造成费用上的浪费。
其二:产品组合开发必须考虑竞争态势的因素。
很多时候,企业仅仅只是单纯地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开发产品,但是却忽视了竞争者的动向及反应,这是远远不够的!很有可能企业要么推出的产品概念与竞品相似——比如你讲新鲜大家也都在讲新鲜,你说粗粮大家也全都再说粗粮;要么则受到竞争对手的阻击,比如农夫的水溶C100受到娃哈哈HelloC的阻击,三辉麦风小面包遭遇盼盼的阻击,福马爱尚非蛋糕受到达利瑞士卷的阻击,等等。
在企业从不同层面考虑对产品的组合开发时,必须同时将竞争态势的因素考虑进去,在市场竞争中,没有一个企业能够在所有的层面都能够始终保持领先地位,而企业也不可能在所有的层面都会面临同一个竞争对手。因此,企业必须根据不同层面的竞争态势,来确定自己在相应层面应该形成的产品组合,从而既可以有效地占据市场空间,同时又防止竞争对手的抄底拦截。
综上所述,企业的新品开发不应是只从单品的角度考虑,而必须基于整个产品体系考虑与渠道结构进行复合,通过形成这样的组合式新品开发体系,企业就可以摆脱新品开发成效低的困局,并有利于构建较高水平的产品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