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资源网

您的位置:项目管理资源网 >> 工程地产项目管理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机制研究

2011/5/9 8:14:21 |  6459次阅读 |  来源:网友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资和融资的项目,故劳务分包交易的公开性还是必要的。显然有形劳务分包市场是针对政府投资或者融资的项目的,所以,在建立有形劳务分包市场时也要考虑私有投资和外资工程的除外情况。

在有形劳务分包市场进行劳务分包还牵涉到招标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并没有规定劳务分包必须采用招标的形式。由于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动密集的特性,其分包价格是完全基于劳务工资的,而劳务工资是相对稳定的、确定的,所以,用竞争性招标的办法来进行劳务分包是不太合适的,即使采用招标的方式也应该主要考虑劳务企业的资质、素质、经验、信誉、业绩等因素,而不应该只考虑报价。如果采用对报价进行竞争的招标方式的话,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经济学里所谓的“逆向选择”(劣币驱逐良币),也就是说资质、素质、经验、信誉、业绩好的企业因为报价略高于差的企业就被淘汰,这样的结果肯定会导致施工质量、生产安全无法得到保证。另外,由于劳务市场是绝对的买方市场,施工劳务分包竞争激烈,即使好的劳务企业也不会报很高的价格。事实上由于劳务工资的稳定性、确定性,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完全可以制定指导价供交易双方做参考。如果不对劳务分包进行招标的话,也就是说交易双方采用协商谈判的方式的话(协商谈判也有是竞争性的),协商谈判可以在市场里谈也可以 “私下”谈。如果规定必须在市场里谈的话,双方很可能会在私下谈好后再到市场上走过场,那么有形劳务分包市场的作用就主要是交易合同备案了。正因为劳务分包交易不宜采用竞争性招标的办法,所以,有形劳务分包市场应该以合同备案作为其主要功能。

3、结束语

建筑业施工劳务管理机制问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从理论上阐述了施工劳务组织和施工劳务交易。施工企业直接雇佣的所有劳务应该由施工企业负责管理并对他们的作业承担直接责任。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交易应该在有形劳务分包市场上进行,具体交易形式应该以交易合同备案制为主。

参考文献:

[1] 徐先耀。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管理[J].建筑,2001(1)。

[2] 余峰。应以企业形态进入二级市场[J].建筑经济,2000(7)。

[3] 丁传顺。加速培育和发展建筑劳务市场[J].施工企业管理,1994(4)。

    项目经理胜任力免费测评PMQ上线啦!快来测测你排多少名吧~

    http://www.leadge.com/pmqhd/index.html

“项目管理生根计划”
企业项目经理能力培养和落地发展方案下载>>

分享道


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认为侵权请联系我们,将于1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0条 】
网友评论(共0 条评论)..
验证码: 点击刷新

请您注意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您在项目管理资源网新闻评论发表的作品,项目管理资源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