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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代建制在奥运工程中的实践
2008-7-17 7:28:46  作者:王志源
    第七个问题,是代建项目的财务问题。我们现在碰到的是代建单位在他手上有两笔费用。一笔是代建管理费,还有一笔是工程建设资金。我们现在把委托人的资金给代建人的,代建人来管理这笔资金。给他以后就带来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第一个我们代建制的资金是属于什么性质的资金,如果属于代建单位的收入,那你就要交营业税的。也就是说代建管理费交营业税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建设资金划入到代建单位以后形成的收入也要交税,这个不合理,而且这个在税法上也没有规定。第二代建单位收取建设资金以后,开据什么样的收据或发票。大家知道我们票据一共有三种:第一种普通收据、第二种事业单位的银前税票、第三种是营业税票。首先说,事业单位的银前收据,目前我们代建单位都是企业,你不可能用事业单位的发票,你也拿不到。第二,开营业税票,只要开,进入你的营业帐户,直接就划走了,现在都是电脑联网的。所以说也存在问题。现在就只剩下普通收据了。所以说我们到底用哪一种。这是财务的问题。第三个问题,代建项目竣工以后,关于档案的移交问题,主要是财务问题,移交给使用人,怎么移交?怎么移交,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不明确。比方说我们是代建单位,所有的票据都在我们手上,很完整。我要移交给使用单位,到最后票据遗失了,我们代建单位承担什么责任。我就一份,我移交过去,就没有资料了。到最后审计、审查也好都不在我手上。最后主体责任是谁的,怎么来区分呢?现在没有规定,在我们这也体现出来了。这就是财务遇到的问题。
  第八个问题,代建单位与使用单位的关系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非常突出,表现在利益问题,为什么呢?原来的使用单位是建设单位,所有权利都在他手上,现在出现了代建人了,那就使使用单位变成了,只提需求,工人,标准,在建设工程里面你很少有说话的部分了,你只起到监督作用了。这样就要有观念的转变。他认为,大选旁我了,使用人就会有想法了。利益是什么利益呢?代建人有奖励政策。到最后呢,资金节余,有部分奖励,代建人越节约越多越好,奖励就越多,这是从代建人角度去说。但是从使用人来说,他不愿意,他认为政府给我批了那么多钱,最好都花掉,我剩的那些钱,我申请立项半天百要了。还有我们使用单位提出来,你发改委立项的时候就告诉我,给我十个亿,给九个亿全花完,如果给我那么多,代建单位使劲压,对我来说一点利益都没有用。所以说这是利益的问题。客观来说,关系问题还体现在我们代建人的素质能力问题。我们现在的代建人刚起步,没有资质,又没有完整的一套,对于代建的管理规定或是对企业的要求。势必我们借用了其他的资质都具有局限性。比如说我们让招标代理机构做代建人,他们是对办理招标代理手续是比较清楚的,你要让他搞施工组织或许是外行呢,造价咨询的你让他审造价可以,但是你让他把计划开例会,把计划安排,这就不是造价咨询机构的强项。造价咨询机构是投资控制强项,等等这些问题使用单位目前来说能力还是又差距的,因此我们就不如明说,他的水平还不如我呢,他凭什么代建呢。这样呢关系就比较紧张。这不是我们奥运工程的问题,因为奥运工程属政府的,代表政府形象的,还好说一点。其他工程的关系比较紧张。出了问题着急的还是委托人,那时使用人办手续,给托着,代建人可能还不如使用人单位关系多,他们也一压你。然后工程进度时间是一样的,你后面时间就没有。什么事情你也办不成。所以我说的这种能力,还不仅仅是业务能力,还有是协调能力,也是很欠缺的。我们奥运工程也碰到这样的问题,很多事情呢都是我们帮他协调,包括行政主管部门。这就是比较现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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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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